6.1 结构选型


6.1.1 1.1级、1.3级和1.4级生产厂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承重结构或钢筋混凝土柱、梁承重结构。当采取防火措施后满足二级耐火等级的耐火极限要求时,也可采用钢柱、钢梁(包括钢屋架)承重结构。
6.1.2 1.1级、1.3级和1.4级生产厂房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型厂房,可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中烧结普通实心砖墙、砖壁柱等承重结构。
    1 无人操作的厂房。
    2 厂房内人员较少的厂房。
    3 危险生产工序全部布置在抗爆间室内,且抗爆间室外不存放危险品的厂房。
    4 承重横墙较密、存药量较少又分散的建筑物。
6.1.3 1.1级生产厂房中黑火药生产厂房、炸药制品生产线的梯恩梯球磨机粉碎厂房和轮碾机混药厂房应采用轻质易碎屋盖,其他1.1级危险性生产厂房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6.1.4 1.4级生产厂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6.1.5 1.3级生产厂房,其屋盖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存药量较大(大于10t)的1.3级生产厂房,应采用轻质泄压屋盖,屋盖的泄压面积应满足下式的要求:
F≥3P                    (6.1.5)

    式中:F——泄压面积(㎡);
              P——存药量(t)。
    当屋盖泄压面积不满足本规范公式(6.1.5)的要求时,应辅以门、窗面积作为泄压面积。
    2 存药量较少的1.3级生产厂房,可用门、窗面积作为泄压面积,当门、窗面积满足公式(6.1.5)的要求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6.1.6 单层及多层的火炸药生产厂房的辅助用房,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楼(屋)盖。
6.1.7 火炸药生产厂房的生产间有易燃液体或生产中排出悬浮状态的可燃粉尘,并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时,其泄压面积的计算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1.8 生产过程中有爆炸危险并能将爆炸破坏影响控制在厂房局部范围内的工序(设计药量不超过50kg),则该工序应放置在钢筋混凝土抗爆间室内。生产过程中有爆炸危险并能将爆炸破坏影响控制在厂房内,则该厂房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抗爆间室。
6.1.9 抗爆间室的墙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当设计药量小于或等于1kg时,可采用屋面泄爆的钢板墙结构;当设计药量小于或等于3kg时,可采用屋面泄爆的钢筋混凝土抗爆间室;屋面泄爆的抗爆间室可不设置抗爆屏院。
6.1.10 抗爆间室屋盖选型,应根据生产状态、设计药量、事故频率、修复快慢、经济效果以及对周围危害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并应按下列要求确定:
    1 抗爆间室屋盖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盖。
    2 设计药量Q≤5kg时,宜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当已采取可靠措施消除其对周围危害影响时或与之相连的厂房及其他抗爆间室均为钢筋混凝土屋盖时,也可采用轻质易碎屋盖。
    3 设计药量Q>5kg时,应采用钢筋混凝土屋盖。
6.1.11 抗爆间室轻型泄压窗的外侧应设置抗爆屏院。抗爆屏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设计药量Q<1kg时,可采用厚度为370mm的M10烧结普通砖与M7.5砂浆砌筑的配筋砌体抗爆屏院,其最小进深为3m。
    2 当设计药量1kg≤Q≤3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抗爆屏院,其最小进深为3m;宜采用平面形式Π型的抗爆屏院,可采用平面形式Γ型的抗爆屏院。
    3 当设计药量3kg<Q≤15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抗爆屏院,其最小进深为4m;宜采用平面形式Π型的抗爆屏院,可采用平面形式Γ型的抗爆屏院。
    4 当设计药量15kg<Q≤3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抗爆屏院,其最小进深为5m,并应采用平面形式Π型的抗爆屏院。
    5 当设计药量30kg<Q≤5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抗爆屏院,其最小进深为6m,并应采用平面形式Π型的抗爆屏院。
    6 当设计药量50kg<Q≤100kg时,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抗爆屏院,其进深为6m~9m,并应采用平面形式Π型的抗爆屏院。
6.1.12 抗爆屏院高度不应低于抗爆间室的檐口的底面标高。当屏院进深超过4m时,其中墙高度应按进深增加量的1/2增高,边墙应由抗爆间室檐口底面标高逐渐增至屏院中墙顶面标高。
6.1.13 有腐蚀介质作用的厂房,除满足本规范第6.1.1条至第6.1.9条的规定外,其承重结构及屋盖宜优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
6.1.14 有腐蚀介质作用的厂房,其腐蚀性介质类别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采用钢结构,并不应采用薄壁型钢结构、轻型钢结构、钢与钢筋混凝土组合结构和钢木组合结构:
    1 当腐蚀性介质类别属于液态介质时(包括Y类中硝酸、硫酸、醋酸等类别)。
    2 当腐蚀性介质类别属于气态介质但对钢材有可能出现中等腐蚀等级时。
    3 当腐蚀性介质类别属于固态介质但对钢材有可能出现中等腐蚀等级时。
6.1.15 有腐蚀介质作用的厂房,根据本规范第6.1.3条至第6.1.10条的规定,要求采用轻型易碎墙体和屋盖时,应采取结构表面防腐蚀措施。
    腐蚀性介质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等级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 50046的有关规定执行。
6.1.16 独立于主体结构的室内作业平台应形成自承载体系,平台上部结构不宜与主体结构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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